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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网1月21日消息:现在酒店业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,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,推出了一种预消费措施,消费者在消费前先付钱办张卡,凭卡可以享受优惠服务;嗯,不过市民吴先生却遇到了件烦心事,一万元的消费卡还没消费完,酒店老板就更换了,吴先生接下来就陷入了场纠纷中。
2004年9月,市民吴先生花了1万元,购买了嘉定某酒店的一张预付款消费卡。一年后,酒店转换了承包人,而此时,吴先生的消费卡内还剩余7500元。之后,当他继续持卡在酒店消费时,却遭到了酒店的拒绝。消费者吴先生:你的产权怎么处理我不管,或者是你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,我的钱存在你这里,不能说白白这么打水漂了。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,去年12月,吴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嘉定区消保委。在调查中,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到,最近酒店的承包人又发生了转变,不过酒店的名称、地址、营业执照并没有发生变更。调解现场消保委工作人员:按《公司法》规定,如果你的公司是继承公司,那么你是有义务的,要承担它全部的债权和债务,除非你们双方有另外的约定。
调解中,这家酒店的最新承包人表示,尽管消费卡不是自己出售的,但为了维护酒店的声誉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将同意消费者继续使用消费卡。调解现场酒店负责人:如果让后面一个承包人来承担这个7500块的损失,也是比较有困难的,但是我们还是从消费者自身利益出发,考虑这一块,所以我们能解决的,就尽快给他解决。
在消保委的调解下,酒店承包人立刻给消费者办理了消费卡的更换手续,将旧卡里剩余的7500元/全额转到新卡中。消保委也提醒市民,在办理预付款消费卡,需要理智思考,一次预付款项也不宜过多。消保委提示:1、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问题,首先可查看对方营业执照是否变更;2、按《公司法》有关规定,公司已转让或分立的,继承公司承担原公司全部债权和债务,消费者可以向继承公司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;3、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款消费卡时,应留意对方的变更,保险起见,预付款不宜过多。 |